问题 | 居间合同可以是第三人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居间人并非可作为第三方介入者。
居间人的职责是在委托人与第三方之间担当中介角色,负责向双方提供相关信息以及建立起交流沟通的桥梁。 居间人本身并未直接参与委托人与第三方之间的合约协商过程,因此与第三方无任何关联性,自然无法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其中。 若居间人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相关的关键事实,给委托人带来了实质性的利益损失,那么他将失去获得报酬的权利,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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