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备采购合同违约金5%国际惯例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设备购置的谈判过程中,关于设定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问题,实际上并不属于全球范围内广泛遵循的固定约定或惯例,相反地,违约金比例的高低与否是由众多复杂元素共同决定的,其中包括参加合同会谈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共识、同业群体的通行规则以及所涉商业交易在性质与潜在风险方面的特征等等。
从法律的视角进行解读,可以发现设定违约金的根本使命在于填补违反合同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发挥一定程度上的警示作用,防止类似违约行为再次发生。 然而在实践运作中,只将违约金设定为5%的做法或许合理,但也有可能显得过于单薄,无法完全满足守约方的权益保护需求; 反之,如果违约导致的损失相对较少,那么同样将违约金设定为5%恐怕会付出过高的成本。 因此,总的说来,关于违约金比例的设定,应当在签署合同时经过双方深入且全面的磋商,并且必须以公正、合理及可预测性为基本原则加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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