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高额欠款如何追讨利息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追索企业拖欠款项期间所产生的高额利息收益问题,实践过程中可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作为法律依据。
若合同文本中有详细规定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内容,其中涵盖了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则可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利息追索。 然而,若合同中并无明确的利息计算方式,或者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金额,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根据实际损失状况予以增加违约金。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实际损失,违约方亦有权利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度降低违约金。 在实际操作环节,债权人需积极搜集并提供相关证据,用以证明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欠款,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合同约定与实际损失,从而做出是否增减违约金的裁决。 若债务人持续拖延履行债务,除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承担债务清偿义务。 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可采取法律手段,如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总而言之,追索企业拖欠款项期间所产生的高额利息收益,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加以解决。 若合同中有明确的利息约定,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若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则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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