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坐牢就不还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身陷经济困境无法按期履行偿债义务,并身无分文且失去了劳动力,那么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做出终结执行的决定。
这也表明,倘若债务人确实无力归还欠款,同时具备以上所述情况,或许就无需担忧由于坐牢问题而需持续承担还款责任了。 然而请注意,结束执行并不等同于债务人可选择完全拒不还钱,仅是在法律程序层面上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一旦债务人未来具备了偿还能力,债权人仍有权向其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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