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归一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情况如下: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 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共同债务。 不过,要是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夫妻双方有约定,并且这个约定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归其中一方承担。 倘若由一方承担共同债务,那承担方就必须对该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 之后,承担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 像那种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的话,这种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该由负债方个人来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婚姻期间有不少债务,小朱认为这些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小李则称部分债务是小朱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自己不应承担。两人对债务性质及承担方式存在争议,债权人小胡也不知该向谁索要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一般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2、若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 3、若经债权人同意或双方有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约定,可由一方承担,承担方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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