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立案后算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案件立案为诈骗时,其中所涉及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离婚时的共同债务。
诈骗本身属于非法行为,犯罪者通过诈骗获取的钱财如果只是用于其个人的消费,像购买个人奢侈品、进行个人娱乐等与家庭共同生活毫无关联的支出,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应该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要是诈骗所得的钱财被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等方面,比如说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水电费等;或者用于共同投资,参与一些商业项目的启动资金等。 在这种离婚的情形下,该部分债务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判断某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核心要点就在于该债务到底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为了共同的利益。 倘若无法清晰地分辨出债务的具体用途,一般来说就应该谨慎地进行处理,千万不能轻易地将这种非法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对于诈骗立案后的债务性质,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被小胡诈骗了一笔钱。小朱与小李面临离婚,他们就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胡诈骗所得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是共同债务,小李则称部分钱小胡用在了家庭开销和共同投资上,应算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诈骗所得仅用于个人消费,如购买奢侈品等与家庭无关支出,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若小胡诈骗的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必需品、水电费,或用于共同投资等方面,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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