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样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对于婚后所产生的债务进行区分和分割,首要的前提便是确定这些债务究竟具备什么样的性质。
若此笔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那么它便被普遍认为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由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欠,并且其数额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由举债方自行负责偿还。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那么即便该债务在形式上看似为单方面行为,也仍然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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