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是否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在决定离婚之时,有关于债务责任的分配必须依据具体情形进行深入评估和分析。
若属于夫妇双方均担当的共同债务,双方便有义务共同承担; 但若是其中任何一方的个人专属债务,便由该方单独统一承担。 共同债务常常涉及到维持家庭基本生计的基本需求,或者对夫妇之间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债务性质的判定需深度考察债务的用途以及其内在动因等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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