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强制执行程序可对夫妻共同财产实行处置。
例如,若丈夫或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有债务,且此种负债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商业生产经营活动之需求,亦或是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产生的,则此类债务便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得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确保为另一方保留适当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