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说欠外债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夫妻关系破裂至协议离婚之际,倘若有任意一方提出其背负着对外欠款,裁决方式须综合诸多复杂因素予以审慎考虑。
首要步骤即是严格审核债务的实质真实性以及法律效力的确凿性,其中涵盖了债务的具体用途、形成日期、债权方的详细信息等等。 若此笔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则通常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这笔债务是由某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并且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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