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上走路咚咚咚的声音可以报警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楼上走路声音过大是否构成扰民行为,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才能得出结论。
然而,在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这个时段内,如果该噪音确实令人难以忍受且已经严重干扰到了居民的正常作息,那么这种行为即可被视作扰民行为,居民有权向警方报告,寻求其帮助和解决问题。 调查人员将会对此进行详细评估,确认实际存在噪声扰民后,将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 事实上,噪声含义广泛,主要是指物体发生不规律振动时产生的声音,波的形态信号在一定的媒介(例如固体、液体、气体等)中传递及扩散。 我们常说的“噪声污染”,实际上是源于人为因素所导致的一种现象。 从生理学角度来说,所有妨碍或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需要听到的声音产生干扰作用的声音,都可以视为“噪声”。 当这些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时,便形成了所谓的“噪声污染”。 比如说,随着科技进步和工业发展的不断进步,各类机械设备的发明和应用为人类带来了繁荣和进步,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长且强度逐渐增强的噪声危害。 这份危害不仅直接损害人体听力,还有可能引发癌症等多种不可忽视的疾病症状,同时也会给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困扰和不便。 因为噪声污染来源较为分散,且一旦声源停止产生声音,噪声便会自然消失,因此难度较高,需要通过特殊的方法进行综合治理和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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