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物伤人谁负责 |
分类 | 损害赔偿-动物伤人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野生动物或家庭宠物致人类损害的责任负担问题,确实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探讨。
在这种情况下,伤害的责任人通常可明确为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 然而,若能够证实损害结果系由于受害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发,那么饲养者或管理者则有权选择不承担或部分减轻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例如,假设某人故意挑逗狗只,最终导致自身受伤,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饲养者或管理者可能无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涉及到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无论受害方是否存在过错,饲养者或管理者都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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