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动产和特殊动产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特别需要关注的动产,即财产价值规模显著且保值能力较高,受到法律上给予特别规范与保护,同时具备移动性质的实物资产。
在我们的国家法体系中,此类独特类型的动产仅限于船舶、航空器以及汽车等交通工具范畴。 普通动产则是指那些可以自由移动且不会损坏其经济实用性及其财产价值的物质,与不动产形成对比,通常我们所提及的普通货币、有价值的商品等都属于这一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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