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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租赁流程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1、每辆汽车租赁之人须待集团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之后,依照规定向公司财务部门全额交纳相关款项;并等待财务部门出具已缴纳全部费用之证明文件。
2、申请租赁汽车者必须亲自携带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两份;同时,还需提交行驶证与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前往营运管理处进行相关的合同签署事宜。
3、在租赁协议签署之前,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中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包括《上线申请书》、《经营承诺书》及《经营保证书》,确保申请人对所有条款均无任何疑问和异议。
一旦双方均达成共识,便可正式签署租赁合同。
该合同将分为两部分,分别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各自保留。
4、在设备租赁与服务合同签署妥当之后,营运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为申请人开具《上线通知书》,并安排申请人开始进行上线路线的车辆运营活动。
法律依据: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承租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留存有关信息。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件。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
租赁小微型客车应当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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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8: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