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旅游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厦门旅游新规定:
个人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吸烟或者携带正在燃烧的烟草制品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罚款; 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法律依据: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第二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组织建设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为旅游者提供旅游信息、交通换乘、旅游投诉、旅游救援等服务。
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实行统一设置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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