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另行民事诉讼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人身损害司法赔偿中,主张伤残赔偿金,必需紧密结合原告的伤残级别、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益或者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等关键要素进行综合考量。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依据伤残级别所对应的赔偿比例,将被诉方的年收入设定为基数,然后与规定期限相乘以达到费用的计算。 如伤残级别划分为十个等级,每一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可能各有差异,如若预估为第十等级,那么赔偿比例很可能为百分之十。 另外,规定的赔偿期限也因地域和具体案件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不会超过二十年这样的范畴。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实际的计算规则很可能因地区以及案件的具体状况而异。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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