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有没有赔偿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中明确指出,对于因非法拘禁而承受财产损失的受害者,其法定代理人以及与其具有密切关系的近亲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附设于刑事审判的民事诉讼。
同时,如果非法拘禁行为致使受害者受到了人身伤害,受损方不仅应该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还应获得诸如医药费、误工费等合理补偿。 例如,假设甲通过非法手段拘禁了乙,进而导致后者重伤,那么作为乙近亲的权利人便拥有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力,并要求甲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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