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结婚后户口迁移的处理程序:
首先需要向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格,其次向原拥有户口的派出所提出身份迁出申请; 接下来,原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文件; 拿到这份户籍证明以及相关相关证明资料后,再前往迁入地的公安局户政科进行申请; 户政科将会签发《准迁证》; 拿到这个《准迁证》后,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且开出户口转移证; 最后拿着之前得到的《准迁证》以及身份证,前往新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第十条指出,个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以此来完成户口注销。 另外,公民从农村迁移至城市时要求具备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许迁入的证明,然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而对于要迁往边防地区的公民,也须先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方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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