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得到了又不要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方在获得抚养权后又不想要孩子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按以下方式妥善处理:
1.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 当一方出现不想继续抚养孩子的想法后,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抚养权变更、抚养费支付以及探视权等一系列重要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在协商过程中,要全面考虑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各方面需求。 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一份详细、明确的协议,将各项约定都清晰地记录下来,确保后续能够顺利执行。 2.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如果双方经过多次协商都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院在接到此类诉讼后,会进行深入调查,全面了解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然后,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 总之,抚养权的归属始终应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一旦出现特殊情况,可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变更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获得孩子抚养权,但后来小朱因工作繁忙不想要孩子了,想变更抚养权,双方就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小朱也存在长期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小李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若能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依据相关规定法院会支持,需全面考虑孩子各方面需求,签订明确协议确保执行。但本案中双方协商不成。 2、小李起诉后,法院会调查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及孩子意愿等。鉴于小朱长期不尽抚养义务,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角度,法院很可能判决变更抚养权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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