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当中是可以对孩子的共同抚养事宜进行约定的。
共同抚养,简单来说就是父母双方一同肩负起对孩子的抚养重担。 在生活照料方面,比如孩子的饮食起居、日常护理等,双方都要参与其中;在教育方面,包括孩子的学业辅导、兴趣培养等,也都需要父母共同关注和负责。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双方必须明确各自的抚养时间,比如每周孩子在父亲处居住三天,在母亲处居住四天;明确抚养方式,是父亲主要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母亲主要负责孩子的教育辅导,还是双方共同参与各项抚养事务;同时还要明确费用承担,像教育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比如父亲承担60%,母亲承担40%来分担。 共同抚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父母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彼此之间要互谅互让。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倘若在共同抚养的过程中,双方出现了分歧,那么首先应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诉诸法律途径。 总之,离婚协议书对孩子共同抚养的约定一定要具体、明确,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约定共同抚养孩子。但之后在孩子抚养时间、方式及费用承担上产生分歧。小朱认为应按最初约定每周孩子在自己处多住一天,小李则认为应按自己想法调整,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时间,双方最初在离婚协议中有约定,若无合理理由,应按约定执行,保障孩子生活的规律性。 2、抚养方式上,若最初协议明确分工,双方应遵守,若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协商一致。 3、费用承担方面,按约定比例分担是保障孩子教育等需求的基础,一方擅自改变不合理。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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