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爸爸不探视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孩子的爸爸不履行探视孩子的义务,而你希望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下面的内容可供参考:
一、确定管辖法院 在准备起诉前,首先要明确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二、准备材料 1.起诉状:需详细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要明确,同时,要陈述清楚事实和理由,如离婚后被告一直未探视孩子的具体情况。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其中要明确有关于探视权的相关内容,还可以准备一些能证明被告未探视孩子的相关材料。 三、立案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 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受理,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用。 四、审理与判决 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都需要到庭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出示证据。 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支持你的诉求,但对方依旧不履行探视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不履行探视孩子的义务。小朱决定起诉,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对向哪个基层法院起诉存在疑惑。准备材料时,对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有争议。立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判决后若小李仍不履行,如何执行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关于管辖法院,应按照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若小李户口在A市B区,通常向该地基层法院起诉;若其在C市D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则向C市D区基层法院起诉。 2、准备材料方面,起诉状要写明双方信息、诉求及事实理由,证据材料需包含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及证明未探视的材料。 3、立案后法院审理,若判决支持小朱诉求,小李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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