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联系不到孩子可以报失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联系不到孩子能否报失踪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报失踪的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报失踪有着明确的条件限制。 一般而言,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这里的下落不明时间,是从确切失去联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在离婚后联系不到孩子的情况下,如果只是短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可能因为各种临时原因,如参加学校活动、去朋友家玩耍等,暂时无法及时回应。 二、针对此情况的建议 若刚联系不上孩子不久,家长应保持冷静,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去寻找孩子。 同时,与孩子所在的学校、老师取得联系,确认孩子是否在学校或者有请假等情况。 此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警方详细描述孩子的特征、可能出现的地点等信息,寻求警方的专业协助来查找孩子的下落。 若经过长时间(满二年)依然没有孩子的任何消息,此时再考虑依据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总之,要依据具体的失联时间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能否报失踪,在此过程中,应始终积极主动地寻找孩子。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突然联系不上孩子小静。小朱想报失踪,但未到法定的下落不明满二年条件。小朱担心孩子安全,不知是否应立即报失踪,还是继续等待寻找,这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报失踪需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小静短时间失联不符合报失踪条件,小朱不能此时报失踪。 2、小朱应保持冷静,通过联系亲属、朋友、学校老师等多种途径寻找小静,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协助。若满二年仍无消息,再依法申请宣告失踪。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