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期限有时效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执行期限是存在时效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执行时效 申请执行的期间明确规定为二年。 这里的申请执行时效,在特定情况下会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形,而其相关规定是适用法律中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具体条款。 在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起始时间方面,有不同的情况。 若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间,那么就从这个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是分期履行的,那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而当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时,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 一般而言,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需要按照规定及时执行。 若超过六个月还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就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可能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执行工作,也可能决定由本院直接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来执行该案件。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申请执行小李的债务,判决书规定小李30日内偿还,但30日后小李未还。小朱超过两年才申请执行,小李称小朱申请已过时效;另有小胡与小丽的案件,约定分三月还款,小丽第二期逾期,小胡超两年申请执行也引发时效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与小李案,申请执行时效为二年,从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小朱超两年申请,若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其申请可能因超时效不被支持。 2、小胡与小丽案中,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时效,小丽第二期逾期后,小胡超两年申请,若无中止、中断事由,申请执行也可能面临不被支持风险。 3、若法院超六个月未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请,上级法院会视情责令原法院执行、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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