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哺乳期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大多归母亲所有。
依据法律规定,当夫妻离婚后,处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是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来进行抚养为主要原则的。 然而,如果母亲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那么孩子也可以跟随父亲生活:其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其二,母亲具备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其三,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当父亲请求直接抚养孩子时,如果父亲有以下情形之一,就应该得到支持:一是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丧失了生育能力;二是孩子跟随父亲生活的时间比较长,此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三是父亲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四是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但是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又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育有一哺乳期内的孩子。小朱作为孩子的父亲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小朱称小李未尽抚养义务,而自己已做绝育手术且孩子跟着自己生活较久,改变环境不利孩子成长。小李则认为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应归自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哺乳期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但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抚养时情况特殊。 2、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和孩子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这两点若属实,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应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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