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时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是一项严肃且需要谨慎对待的法律行为,要使其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要能够清晰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比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通常被认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八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如果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比如被他人以虚假信息欺骗或者受到威胁逼迫而立遗嘱,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伪造的遗嘱,即完全是他人假冒遗嘱人名义订立的遗嘱,同样无效。 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篡改的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 3.遗嘱内容须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不能随意处分他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是受法律保护的。 4.遗嘱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法定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遗嘱,小胡称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异常,遗嘱应无效;小李认为小朱是受胁迫才立的遗嘱;小静觉得遗嘱部分内容存在篡改;小丽指出遗嘱内容涉及处分他人财产;且对该自书遗嘱形式是否符合规定也存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立遗嘱时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确实精神异常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此遗嘱无效。 2、若能证实小朱是受胁迫订立遗嘱,该遗嘱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无效。 3、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仅篡改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4、遗嘱若涉及随意处分他人财产,此部分内容违法,当属无效。 5、自书遗嘱需小朱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签名并注明日期,缺一则形式不符,可能影响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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