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过的遗嘱可以推翻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过的遗嘱在特定情形下是能够被推翻的,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立新遗嘱 遗嘱人有权通过立新遗嘱的方式对原来公证遗嘱的内容作出改变。 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想法和情况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比如家庭关系的改变、财产状况的变动等,这时候就可能需要重新订立遗嘱。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要推翻公证遗嘱,新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例如,遗嘱人再次选择通过公证的方式立一份新遗嘱,在新遗嘱中明确地对原来遗嘱的内容进行更改。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公证遗嘱就会取代旧的公证遗嘱,从而实现对原公证遗嘱的推翻。 这是一种常见且合法的方式,充分尊重了遗嘱人的意愿。 二、证明遗嘱无效 若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公证遗嘱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那么该公证遗嘱就可以被推翻。 比如,在立遗嘱时,遗嘱人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像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或者遗嘱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遗嘱,并非出于自身的真实想法。 当出现这些情况时,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程序,请求法院对该公证遗嘱的效力进行认定,一旦法院判定该公证遗嘱无效,那么原公证遗嘱也就被成功推翻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家庭关系变化,又立了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把财产改留给小胡,引发争议,即新公证遗嘱能否推翻旧的;此外,小静主张小朱立第一份遗嘱时受胁迫,要求认定其无效,也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关于新遗嘱推翻旧遗嘱问题,根据法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小朱新立的公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所以能取代旧的公证遗嘱。 2、对于小静主张遗嘱因胁迫而无效,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朱立遗嘱时受胁迫,非其真实意愿,通过法院诉讼,法院判定该公证遗嘱无效后,原公证遗嘱就能被推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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