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爸留下的房子没有遗嘱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亲留下房子且未立遗嘱时,需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具体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若父亲的配偶健在,且有子女,那么一般由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 二、确定各继承人份额 通常而言,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对待。 像有的继承人因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且生活困难,就应多分得一些遗产。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适当多分。 三、办理房产过户 各继承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凭借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父亲的死亡证明等,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要是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那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房产继承的问题,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且未立遗嘱。小朱和其姐姐小丽、弟弟小胡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能否多分,以及一直与父亲共同生活的小丽能否多分。三人协商不成,小朱遂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继承人范围,小朱、小丽、小胡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2、对于继承份额,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小丽与父亲共同生活,也可适当多分。 3、因协商不一致,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合理合法,法院会综合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