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产房可以当作遗产抵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产房不能当作遗产抵债,具体原因阐述如下:
一、产权性质决定其非遗产属性 公产房的产权有着明确的归属,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住户对于公产房,仅仅拥有使用权,这就好比租房,租户只有居住使用房屋的权利,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在租户手中。 而遗产的法律定义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也就是说,只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才能作为遗产。 公产房的产权既然不属于个人,那么从法律的严格定义来讲,它就不在遗产的范畴之内。 二、不存在继承问题也就不能用于抵债 因为公产房不属于遗产,所以继承这一法律行为也就无从谈起。 继承是针对遗产而言的,既然公产房不是遗产,就不能按照遗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自然也不能将其用于抵债。 三、使用权变更与遗产抵债概念不同 公产房的使用权在特定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可能会在符合条件的特定人员之间进行变更。 例如,符合居住条件的家庭成员之间可能会进行使用权的变更。 但这种变更和遗产继承以及用遗产来抵债完全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所以,公产房不能当作遗产抵债。 当涉及债务纠纷时,应当通过债务人其他合法的个人财产或者其他合法的途径来妥善解决债务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债务,债权人小李要求用小朱名下的公产房抵债。小朱家属认为公产房不能用于抵债,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对公产房仅享有使用权,公产房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案情分析: 1、从产权性质看,公产房产权归国家或集体,小朱仅有使用权,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产房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在遗产范畴,不能用于抵债。 2、由于公产房非遗产,继承行为无从谈起,不能按遗产规定处置,也就不能将其用于抵债。 3、公产房使用权变更与遗产抵债是不同法律概念,不能混淆,所以公产房不能当作遗产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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