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房子正在还贷怎么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若房子还在还贷,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一、协商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房子的归属。 比如,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该方需要继续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 同时,为了体现公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数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要考虑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这可以通过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其次,已支付的贷款金额也是重要参考,因为这部分是夫妻双方共同付出的。 此外,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如装修出资、购房时的资金投入等,都要纳入考量范围。 二、出售房屋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打算要房子,那么选择出售房屋是比较合适的方式。 将房屋出售后,所得的售房款首先用于偿还剩余的贷款。 偿还完贷款后,剩下的款项再由双方进行分割。 分割时,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法院判决 要是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实际情况。 例如,房屋的购买时间,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双方的出资情况,谁出资多谁出资少;贷款的偿还情况,哪一方偿还的贷款比例较大;以及双方的生活需求,比如是否有孩子需要居住等。 最终确定房屋的归属,并对未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房子还在还贷。小朱想取得房屋所有权,小李则倾向出售房屋,双方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后诉诸法院,法院需判定房屋归属及相关补偿问题。 案情分析: 1、若按协商处理方式,若一方如小朱取得房屋所有权,需继续还贷,并综合房屋市场价值、已付贷款金额、双方对房屋贡献等给予小李经济补偿。 2、若选择出售房屋,售房款先还贷款,剩余款项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 3、法院判决时会考虑房屋购买时间、双方出资、贷款偿还及生活需求等情况确定归属并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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