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范畴内,个人的工资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夫妻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各类收入,都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且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是因为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工资收入是夫妻双方通过自身劳动所获取的成果,它充分体现了夫妻双方为了家庭生活而共同付出的努力。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在实际的婚姻生活中,工资收入是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 它支撑着家庭的日常开销、子女的教育费用以及各种生活支出等。 所以,将工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夫妻之间在经济上的共同关系。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就有财产协议,约定了某一方的工资属于其个人财产,那么在这种约定的前提下,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工资的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小朱工资较高。小朱父母赠与小朱一笔钱,明确表示只归小朱一人所有。小朱认为自己工资和受赠财产都是个人财产,小丽则认为工资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的工资是其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小朱父母赠与明确只归小朱一方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该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3、若夫妻双方婚前无财产协议约定工资归属,小朱工资就应按法律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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