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这件事发生时,如果房子的产权属于男方父母,一般来讲,这所房屋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就无需进行分割。
倘若男方的父母明确表明这所房屋是特意赠与给男方个人的,那么到了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只归男方所有,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对其进行分割。 然而,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的父母对这所房屋进行了诸如大规模修缮等添附行为,并且这些添附行为使得房屋的价值有所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女方可以就添附部分的价值向男方提出适当的补偿要求。 总的来说,在离婚时针对男方父母的房屋,主要是根据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以及相关的添附情况来判定是否需要进行分割以及具体该如何进行分割。 比如,如果房屋产权清晰为男方父母所有,且没有其他添附情况,那么离婚时就不涉及该房屋的分割;但如果有添附行为且增加了房屋价值,就需要考虑女方对添附部分的补偿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小丽(女)离婚。房子产权属于小朱父母。小朱称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小丽则指出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父母对房屋有大规模修缮添附行为致房屋增值,要求对添附部分价值补偿,小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屋产权为小朱父母且明确赠与小朱个人,按规定房子归小朱。 2、但婚姻存续期间有添附行为使房屋增值,根据规定,小丽有权就添附部分价值提出补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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