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购买房屋时,如将夫妻双方之名均载于房产登记簿之上,则可明确此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当夫妻关系持续维持之际,夫妻基于婚姻关系而获得的以下类型的财产,皆属夫妇双方合有的共同财产: 首先,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其次,生产、经商及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再次,知识产权中的收益部分; 再者,若继承或受赠其他人的财产,唯独本法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所规定之情况例外; 最后,其他应属双方共有的财产类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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