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金器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在婚后购买的较为昂贵且具有独特价值的珠宝首饰,比如收藏级别的书籍或者大型科研资料,还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汽车这类能够提高日常生活质量或辅助生产的资源,尽管这些都被看做个人使用的物品,但它们与人身的密切程度并不是非常高,因此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并在离婚时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婚后购买的各类珠宝首饰确实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结婚时所赠予的黄金制品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而在结婚之后,只要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物品,无论其价值如何,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除了法律规定或双方特别约定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之外,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所有权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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