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对于夫妻各自所持有的个人财产部分,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其次,关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应当由夫妻二人参照实际情况协商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若夫妻二人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并参照有利于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原则来进行公平合理裁定; 再者,若某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毁或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甚至通过伪造的夫妻共同债务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于该方应予扣减分配份额或不予分配。 在离婚手续完成之后,如另一方才察觉到上述行为的存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要求重新裁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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