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没去离还算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其设立初衷在于降低冲动离婚的发生概率,从而维护婚姻的稳定性。
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此时,双方有责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这一行为意味着他们正式向婚姻关系说再见,开启新的生活篇章。 然而,如果在这30日内未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如同按下了暂停键,之前的离婚程序暂时停止,婚姻关系依然继续存在。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仍处于婚姻状态,需要继续履行夫妻间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这包括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 总之,离婚冷静期过了但未办理后续的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并不会自动解除,而是依然存续。 只有在双方按照规定申请并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会正式终止。 这一制度的存在,既给予了夫妻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也保障了婚姻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朱认为还应再慎重考虑,未与小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小李认为离婚冷静期已过就应算离婚,两人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婚姻关系已解除,小朱则认为依然存续。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未申请领取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2、小朱的看法是正确的,小李的理解有误,即使离婚冷静期已过,但未办理规定的手续,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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