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任意一方都可以撤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每一方都拥有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讲,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三十天之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那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材料。 这里要注意,前面所说的规定期限到期后的三十天之内,双方必须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没有去申请的话,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在离婚冷静期这个阶段,当事人是有足够的时间来认真思考到底是不是真的要离婚。 要是中途改变主意了,那完全可以及时地撤回申请,这恰恰体现了法律在对待离婚行为的时候是非常慎重的,同时也是在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它给了那些可能因为一时冲动而想要离婚的人一个重新审视和冷静思考的机会,让离婚这件大事不再那么草率,而是更加理性和稳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在30日的冷静期内,小朱后悔了,想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小朱出尔反尔。小朱则坚持自己有权撤回,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小朱的做法合法。 2、小朱不需要得到小李的同意就可以撤回申请,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旨在保护当事人可能因冲动做出离婚决定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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