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房产转移期间还能使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诉讼程序的展开过程中,若房产被纳入争议标的物业之内,依照惯例,房产在法律程序中的流转或者利用将很可能受到相应的限制。
2.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载明的规章制度,当法院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他们可能会对争议财产实施保全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手段。 3.这就意味着,在诉讼期间内,房产可能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或者使用,除非经过法院另行批准或者当事人能够提出其他合法合理的理由来支持其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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