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交房让先办不动产是否合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开发商在尚未达成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房屋标准之时,便敦促购房者先行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此举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实为非法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具体规定,买卖双方均应遵循平等公正的原则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全方位地履行合同中所列明的各项义务。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理当在满足了合同所载明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之下,如期地向购房者交付房屋,而非试图通过强制购房者提前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以逃避自身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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