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房合同和预售证不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情况与售楼书所述存在出入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售楼书作为一种要约邀请,然而若是其内容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价的最终确认为实现重大影响,那么这部分内容便构成了有效的要约,理应被视为合同内容。倘若当事人违背上述规定,应当按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承担起违约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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