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不给退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之定金不退还是否合法性的问题,答案并不完全确定。根据中国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在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约履行其债务或履行义务存在瑕疵,从而使得双方订立合同时所期望达成的目的无法得以实现时,受到定金支付方有权向对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然而,若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如天灾人祸等,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定金支付方可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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