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多久算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地产已经支付了首付款而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考虑终止此项交易并退还已支付之款项。其方法有两种:一是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购房协议并退还首付款;二是当合同中预先设定的或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之后,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退房通知。一旦这份通知书成功送达到卖方手中,则视为购房协议自发送之日起解除,而买方可以据此要求返还首付款,卖方也应当如约退还已收取之款项,同时,违规方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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