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如何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过户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 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权利人名下。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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