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托管民事案件怎么判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各方当事人应秉持着“相互体谅与理解、彼此谦让”的敬意与诚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这种无需借助第三方力量的纠纷解决途径,不仅能够确保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企业间长久以来所建立起的稳固协作关系。
2.当合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可依据协议条款中的相关规定,邀请协议条款中所指定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中间人,从中进行调解工作。然而,此种调解方式与仲裁程序及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束案件的情况有所区别。 3.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协商、调解的结果均不满意,或者经过协商、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审理。 4.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后,若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且合同中并未载明仲裁条款,亦未在事后达成仲裁协议,此时,他们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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