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员工欠公司的钱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面临破产境地时,员工欠缴的公司债务往往会被视为普通债权人的权益,以此种形式予以揭示处理。
当公司步入破产体制的进程后,破产事务管理者将会负责对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状况进行全面且深入的清理并进行有效的管理。 然而针对员工债务这一部分内容,破产事务管理者也将遵循破产法律条款及相关流程予以合法依规的追索。 但需特别指出,员工欠款在所有待清偿债务中的优先级往往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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