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有限公司宣布破产需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告破产时,需具备以下两个重要条件:
第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力偿还已到期限的债务; 所谓"无力偿还",意指债务人在被要求偿还的到期债务面前,由于其失去了偿还能力而无法按照约定如期付款。 第二,该公司的现有资产显然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或者表现出明显的无法清偿能力。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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