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没动手怎么判决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集体斗殴案件中,对于那些没有实际实施攻击行为的涉案人员,司法机关通常需要依据他们在整个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主观动机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若这些人员虽然未能直接参与武力冲突,但其却发挥了策划者、组织者或领导者的关键性作用; 或者是积极参与到斗殴事件的筹划及鼓吹等环节之中,那么他们同样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然而,如果这些人仅仅是受到他人威胁而被迫加入斗殴行列,并且并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话,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从轻发落甚至是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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