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明知的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开设赌场罪案件中的“明知”状态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直接承认自己对开设赌场的事实有所了解;
其次,可以从其行为举止上进行推断,例如积极参与赌场的日常运营管理、为赌场提供资金支持以及招徕赌客等行为; 再次,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与开设赌场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判断,例如若两者为亲属或者紧密的商业合作伙伴,并且犯罪嫌疑人对于赌场的实际运作状况了然于胸; 最后,如果执法人员已经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行为的违法性质,但犯罪嫌疑人仍旧坚持参与其中,也可视为明知。 总而言之,需要结合多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及具体的案情予以全面评估,方能准确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明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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