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不知情收购赃物罪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侵占他人财产的罪行——即所谓的“收购赃物罪”,在当事人对所购买之物品毫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收购,通常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倘若行为人明确知晓交易对象属于犯罪所得或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仍然决定去购买,则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惩罚,并且可能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严重,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要缴纳罚款。 此外,我们还需注意另一种情况,即行为人身兼收购与赃物的双重身份,但的确对其所购赃物一无所知且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收购,同时收购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行为人不应被判定为有罪。 然而,在评估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知”的主观状态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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