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贷款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他人名义进行借贷可能构成违法违规甚至犯罪行为。
伪造贷款(亦即“借名贷款”)主要是由于实际借款人在正规渠道无法获得对应的贷款,因此不得不选择采用他人姓名,借助于信贷机构从而实现其融资需求。 在特定情形下,这种行为很可能引发了构成骗取贷款罪的风险。 若实施此类行为者通过欺诈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成功获取贷款,并对这些机构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骗取贷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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