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过失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对其自身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危害社会结果有所预见,然而由于其在主观上的疏忽大意或自以为是的心理状态,未能正确认识并主动做出预防措施,最终导致了这种有害后果的犯罪类型。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对于是否构成过失犯罪的判定,往往需要从多个不同角度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我们要探寻行为人是否具备相应的预见义务以及预见能力。 这些预见义务可能源自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定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常识等等。 若依据具体情境,行为人本应预见到某类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因其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这一点,那么他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了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其次,当行为人已经意识到可能会出现危害结果时,我们还需进一步分析他是否持有一种自以为可以避免该结果的轻率心态。 如果行为人在明知存在风险的前提下,基于不合理的判断而坚信自己有能力规避潜在的危害,进而未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了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以交通肇事罪为例,假如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规则,理应预见到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这一点,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了过失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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